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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汽车出租市场须小心提防租车诈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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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类型:新闻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:2008年5月12日11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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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汽车出租市场须小心提防租车诈骗
简要内容:近年来,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和车辆租赁行业的迅速发展,犯罪嫌疑人纷纷把目光瞄向它们,租车诈骗案件屡屡发生。2007年2月2日,童建豪假借外出讨账,骗租了甘某的别克轿车一辆,后将该车抵押给许水生。
人民网·天津视窗5月7日电:近年来,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和车辆租赁行业的迅速发展,犯罪嫌疑人纷纷把目光瞄向它们,租车诈骗案件屡屡发生。所幸的是我市公安机关加大了侦查力度,犯罪嫌疑人纷纷落网;市人民法院加快了租车诈骗案件的审理,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日前,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,犯罪嫌疑人童建豪、孙朋因犯诈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。犯罪嫌疑人许水生、祝锦芳、程阳因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、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、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000元。
让我们来看看这伙人是如何实施租车诈骗伎俩的。
童建豪是新安江街道人,2001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2004年6月刑满释放。本应洗心革面的他没有吸取教训,不好好找份工作,却在社会上浪荡。没有固定工作的他却想过奢侈的日子,于是便到处借钱用于挥霍。但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啊,怎样才能得到更多的钱呢?他便动起了租车诈骗的脑筋。
2007年2月2日,童建豪假借外出讨账,骗租了甘某的别克轿车一辆,后将该车抵押给许水生。许水生明知该车无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,还接收抵押并借款给童建豪人民币20000元。童建豪将借来的钱款用于支付租车费用、借款利息及个人挥霍。初次诈骗成功让童建豪颇有些“成就”感,于是这一“创收”方式便成了他的剑财之道。
为了继续掩盖其租借轿车抵押借钱的事实和偿还债务,2007年2月11日下午,童建豪假借做生意之由骗得胡某的桑塔纳轿车一辆。2月12日上午,童建豪将该车抵押给祝景芳。祝锦芳同样明知该辆轿车无合法有效来历凭证,还是接收抵押并借给童建豪人民币20000元。没几天,童建豪便将借来的钱挥霍一空。后车主胡某以20000元人民币从祝锦芳手中将自己的车赎回。经鉴定,该桑塔纳轿车价值人民币6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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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处:动态网站制作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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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:SAYY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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